可以使用“数据库资源管理器”视图来从 DB2® 数据库服务器中删除例程。从数据库删除例程既不会除去任何本地源代码,也不会从本地数据定义除去该例程。如果例程的源仍在数据库定义中,则可以再次构建例程并在服务器上注册它。
先决条件:要从 DB2 数据库删除例程,必须具有适当的权限。如果不拥有例程,则必须具有对模式的 SYSADM 或 SYSCTRL 权限、DELETE 特权或 DROPIN 权限。DB2 数据库管理员可以提供您适当的权限。
- 切换至“数据”透视图。
- 在“数据库资源管理器”视图中,右键单击想要删除的例程,然后单击删除。
将从数据库删除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