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测试客户机”只能用于测试在单个 Java™ 名称空间中的服务器上运行的应用程序。当存在包名和类名相同的多个类时,这些类中将只有一个可用于用“通用测试客户机”进行测试。
此问题有两种变通方法:
- 如果冲突的名称空间在两个或多个不同的企业应用程序中,则将应用程序部署到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服务器。现在,每个服务器上的“通用测试客户机”将能够独立地测试应用程序。
- 更改冲突类的名称空间(包名或类名),使得它们不冲突。这种变通方法的一个示例是将 EJB 的 Web Service 代理类生成到同一个 EAR 中。在这种情况下,可使用定制映射设置来确保 Web Service 类生成到另一个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