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时器规则由定时器模式定义。该规则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启动操作。该规则为全状态规则。虽然定时器规则不处理事件,但事件可对其进行激活或停用。
定时器模式类似于在定时器,它在某个时间段开始时启动并在该时间段结束时停止。时间段由必需的时间窗口指示,该窗口使用规则语言中的 <timeWindow> 元素定义。
除非指定为不重复,否则在停用定时器规则之前定时器模式将一直重复。因此,当定时器规则启动时,将在启动任何操作前等待指定的时间,并在被停用或活动关联技术引擎关闭之前一直重复该行为。
定时器规则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不包含事件选择条件。定时器规则根据规则的激活时间间隔来启动处理,时间间隔由 <activationInterval> 元素定义。如果使用缺省的 <activationInterval> 元素且定时器模式设置为重复,则定时器规则在活动关联技术引擎将其装入时启动并在活动关联技术引擎关闭时停止。要使用事件激活定时器规则,必须在 <activateOnEvent> 元素(位于规则的 <activationInterval> 元素内)中指定该事件。
使用定时器模式,规则响应将在时间窗口完成后(由 <onTimeWindowComplete> 元素定义)运行。
该规则将每 30 分钟运行一次操作,该操作将清除打开时间已超过 48 小时的无害参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