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字体类型、大小和颜色
使用样式强调文本
您可以通过将文本设置为粗体、斜体、加下划线或闪烁以强调。还可以使用定宽字体、加删除线的文本,或以上标或下标字符显示文本。
如果选择闪烁,则将自动插入 <BLINK> 标记。在“设计”页中,带有 <BLINK> 标记的文本在进行编辑时不会闪烁。如果在 中启用“显示所有首选项”,它将显示为虚线。并非所有的 Web 浏览器都支持 <BLINK> 标记。
使用逻辑强调来强调文本
由于许多浏览器根据样式(物理强调)显示强调文本的能力有限或不一致,您可以使用逻辑强调来提高所应用的强调样式的可移植性。通常,所有基于 DOCTYPE 规范的浏览器都支持逻辑强调。例如,如果想要对文本字符串使用等宽字体,并非所有浏览器都能呈示标记为“固定”(物理强调)的文本,但支持指定标准 HTML 的大部分浏览器都将支持“样本”(逻辑强调)。
如果选择样本,则 <SAMP> 开始和结束标记会将选择的文本括起来。
除去文本的格式
定义了格式的文本将会用一对 HTML 标记(例如,<FONT> 和 </FONT> 或 <B> 和 </B>)括起来。要除去文本的字符属性,您必须删除这些 HTML 标记。
使用“颜色”视图更改文本的颜色
可以使用“颜色”视图(而不是“字体属性”对话框)来更改文本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