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元素引用

开始之前:

要执行此任务,必须先完成下列任务:

该任务假设您之前已经将相关的消息、类型、全局组或复杂元素添加到您的消息模型。

要将元素引用添加到消息、类型、全局组或复杂元素:

  1. 切换到“代理应用程序开发”透视图
  2. 确保“大纲”视图在工作台“代理应用程序开发”透视图中可见。如果“大纲”视图不可见,请从工作台菜单,单击窗口 > 显示视图 > 大纲
  3. 在“大纲”视图中,右击您想向其中添加元素引用的对象(消息、类型、组或复杂元素),然后在弹出菜单上单击添加元素引用 这将缺省元素引用添加到指向现有全局元素的消息模型对象。这个现有的全局元素可能在当前的消息定义文件中,也可能在当前消息定义文件的包含导入下定义的消息定义文件中。 有关导入和包含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从一个消息定义文件链接到另一个消息定义文件

现在,您可以配置元素引用以满足您的确切要求。有关配置消息模型对象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配置消息模型对象

相关概念
消息模型对象
消息模型对象:元素
相关任务
配置消息模型对象
删除对象
相关参考
消息模型对象属性
元素引用逻辑属性
元素引用 CWF 属性
元素引用 XML 属性
元素引用 TDS 属性
所有消息集对象的文档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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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IBM Corporation 1999, 2006 最后一次更新时间:200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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