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消息流

创建消息流来指定如何处理代理中的消息。您可以创建任何数量的消息流并将它们部署到一个或多个代理。

开始之前:

消息流及其资源存储在文件系统或共享库中。如果您使用的是文件系统,则可存储在本地驱动器或共享驱动器中。如果将文件存储在存储库中,可以使用 Eclipse 支持的任何可用存储库(例如,CVS)。

使用该过程来创建您可部署的完整消息流,或创建您无法在其本身进行部署的提供功能子集(例如可重用的错误处理例程)的子流。

要创建消息流:

  1. 切换到“代理应用程序开发”透视图
  2. 检查您已经创建了要创建消息流的消息流项目。 您仅可以在现有的项目中创建消息流。项目可以是空的或可以已经具有在其中定义的消息流。
  3. 单击文件 > 新建 > 消息流或右键单击导航器视图中的任何资源并单击新建 > 消息流

    您也可以按 Ctrl+N。这显示一个对话框,允许您选择向导,以创建新对象。在左视图中单击 Message Brokers。右视图显示了可以为 WebSphere Message Broker 创建的对象列表。 在右边的视图中单击“消息流”,然后单击下一步。显示“新建消息流”向导。

  4. 标识要在其中定义消息流的项目。 如果您在导航器视图中选择资源,则在第一个条目字段项目中显示相应的项目名称。

    如果没有已选的资源,则第一个字段为空。单击浏览来为该消息流选择相应的项目。 显示包含有效项目列表的对话框。选择正确的项目并单击确定

    您可以在其中输入项目名,但必须输入有效名称。如果条目不是有效项目,则对话框显示红十字和错误消息指定的项目不存在

  5. 如果项目是正确的,则完成模式名称字段:
    1. 模式中,输入定义消息流的代理模式的标识。 当您创建消息流项目时,在其内创建缺省模式;如果您未在该字段中 输入值,或未使用浏览按钮选择值,则始终使用该缺省值。

      您可以在单个项目中创建并使用不同的模式来组织消息流资源,以及提供资源名称的范围以确保唯一性。

    2. 名称中,输入消息流的名称。 您可以对该名称使用任何有效的字符;选择反映其功能的名称,例如,OrderProcessing。
  6. 单击完成
在导航器视图中,新消息流(<message_flow_name>.msgflow)显示在其项目中。编辑器视 图为空并准备接收您的输入。
下一步:保存消息流定义消息流内容
相关概念
开发存储库
消息流概述
代理模式
部署概述
相关任务
定义消息流内容
开发消息流
确定使用哪个节点
创建消息流项目
相关参考
“代理应用程序开发”透视图
工作空间对象命名规则
内置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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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IBM Corporation 1999, 2006 最后一次更新时间:200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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