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对象

开始之前:

要执行此任务,必须先完成下列任务:

除去消息定义文件中包含的对象:

  1. 切换到“代理应用程序开发”透视图
  2. 确保“大纲”视图在工作台“代理应用程序开发”透视图中可见。如果“大纲”视图不可见,请从工作台菜单,单击窗口 > 显示视图 > 大纲
  3. 在“大纲”视图中,右击您要除去的对象,然后在弹出菜单上单击删除 另外,还可以在消息定义编辑器概述选项卡中右击对象,然后在弹出菜单上单击删除

    对象的类型及它与其他对象之间的关系确定了是现在删除对象而不显示确认窗口,还是打开一个确认窗口,列出要与您选定的对象一起删除的所有对象。

  4. 如果打开了确认窗口,请单击确定删除对象。
    提示: 只要您还没有保存进行的更改,就可以选择编辑 > 撤销来撤销删除。
相关概念
消息模型对象
相关参考
消息模型对象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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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IBM Corporation 1999, 2006 最后一次更新时间:200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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