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代理模式

如果要组织消息流项目资源,并要定义资源名称的范围以确保唯一性,可创建代理模式。缺省模式在您创建消息流项目时创建,但您可以根据选择创建其他模式。

开始之前:

要创建代理模式:

  1. 切换到“代理应用程序开发”透视图
  2. 单击文件 > 新建 > 代理模式或右键单击导航器视图中的任何资源并单击新建 > 代理模式

    您也可以按 Ctrl+N。这显示一个对话框,允许您选择向导,以创建新对象。在左视图中单击 Message Brokers。右视图显示了可以为 WebSphere Message Broker 创建的对象列表。 在右视图中单击“代理模式”,然后单击下一步。 显示“新建代理模式”向导。

  3. 输入要在其中创建新模式的消息流项目。 如果在调用向导时突出显示了消息流目或它的某个资源,则该项目的名称会出现在对话框中。如果该字段内未显示名称,或者您要在另一个项目中创建模式,请单击浏览并从所显示的列表中选择正确的项目。

    您可以在其中输入项目名,但必须输入有效名称。如果条目不是有效项目,则对话框显示红十字和错误消息指定的项目不存在必须指定一个消息流项目;如果选择消息集项目,则完成按钮仍为禁用。

  4. 为模式输入名称。 选择一个可反映所包含资源的名称。例如,如果要将该模式用于零售应用程序消息流,在可能将其命名为 Retail。

    代理模式名称必须为字符串,以 Unicode 字符开始,随后为零或更多的 Unicode 字符或数字,以及下划线。可以使用点来提供名称结构,例如 Stock.Common

  5. 单击结束以完成任务。
该模式目录创建于项目目录中。如果模式通过使用句点来结构化,则定义了下一级子目录。例如,代理模式 Stock.Common 表示在消息流项目目录中,Stock 目录下的一个目录为 Common
相关概念
代理模式
项目引用
开发存储库
消息流概述
相关任务
创建消息流项目
删除消息流项目
创建消息流
相关参考
“代理应用程序开发”透视图
工作空间对象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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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IBM Corporation 1999, 2006 最后一次更新时间:200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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