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重复源和非重复目标

要将重复源元素映射到非重复目标元素,在消息映射编辑器“源”窗格和“目标”窗格间拖动元素。以下项会出现在“电子表格”窗格中:

源字段的首个显示将映射到目标字段。行“for”为指定的重复元素指定要重复的循环。行“if”和“condition”将逻辑限制为重复元素的单个显示(请参阅配置条件映射,获取有关映射节点中条件逻辑的更多信息)。

  1. 要映射除首个显示以外的其他显示,将行“condition”中的表达式更改为 msgmap:occurrence($source/…) = n,其中 n 是您要映射的显示。

    如果重复源字段在一个或多个重复结构中,则“电子表格”窗格中会有行“for”、“if”和“condition”的层次结构,每一行针对一个级别的重复。

  2. 如果源字段和目标字段包含数字数据类型,则将重复源字段的所有显示映射至非重复的目标会生成所有源元素的总和。要执行此映射,选择源元素和目标元素,并单击映射 > 累积
    此操作在“电子表格”窗格中为目标元素设置了以下值:
    fn:sum($source/…)
    您不能将重复源元素的不同显示映射到不同非重复目标元素。
相关概念
消息映射编辑器
创建消息映射
相关任务
配置条件映射
相关参考
消息映射编辑器“源”窗格
消息映射编辑器“目标”窗格
消息映射编辑器的“电子表格”窗格
消息映射
声明 | 商标 | 下载 | 书库 | 支持 | 反馈
Copyright IBM Corporation 1999, 2006 最后一次更新时间:2006/08/14
ar25279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