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非重复源元素映射到重复目标元素,在消息映射编辑器“源”窗格和“目标”窗格间拖动元素。目标元素的首个显示被设置为源元素的值。
要映射首个显示以外的其他显示,完成以下步骤:
- 如果目标元素没有显示在“电子表格”窗格中,则右键单击它最底部的祖代行,然后单击填充。重复此操作直到显示目标元素。
- 右键单击目标元素并单击后插入或前插入,选择用于插入重复目标元素的位置。 如果在选定位置没有可插入的有效项,后插入或前插入选项则被禁用。 选择任一项,打开插入语句向导。
- 从有效项列表中选择要插入的元素。
- 输入要添加的实例数并单击确定。 要添加的实例数必须小于或等于为选定元素指定的最大实例数。
重复目标元素的指定数目实例被添加到“电子表格”窗格中。所插入的语句没有映射表达式,不显示任何子句。右键单击每个元素,然后单击填充以任何子元素。
重复后插入和前插入操作,在目标中插入的重复元素可以多于最大实例指定的数目。验证重复元素的数目是否有效,并删除任何不需要的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