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对象

开始之前:

要执行此任务,必须先完成下列任务:

要在消息定义文件中重新排序对象:

  1. 切换到“代理应用程序开发”透视图
  2. 单击想要移动的对象。 例如,您可以 在“大纲”视图或属性层次结构中选择消息内的局部元素。
  3. 使用鼠标将对象拖到它的新位置。
    提示: 当您拖动对象且鼠标光标在对象之间经过时,将出现黑色的线,显示当前焦点所在的位置。如果您试图将对象拖放到它无法移动到的位置(包括当光标在其上面经过时突出显示的对象),当释放时,对象将仍保留在它原来的位置。
相关概念
消息模型对象
相关任务
复制对象
删除对象
粘贴对象
相关参考
消息模型对象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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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IBM Corporation 1999, 2006 最后一次更新时间:200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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