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 DB2 数据库定义复制至本地项目

可以将数据库对象从“数据库资源管理器”视图复制至“数据定义”视图中的现有项目文件夹或新的项目文件夹。此步骤通常是在将新连接添加至“数据”透视图中的“数据库资源管理器”视图后执行的第一个步骤。

可以将 DB2® 数据库对象定义从“数据库资源管理器”视图复制至本地“数据定义”视图中的项目文件夹。可以复制下列级别的数据库对象定义:
  • 连接
  • 数据库
  • 模式
  • 存储过程或用户定义的函数
当从“数据库资源管理器”视图中复制任何这些数据库对象定义时,还会复制任何必需的包含对象。例如,如果复制存储过程,则还会复制包含的模式和数据库定义。在复制数据库对象定义后,可以在“数据定义”视图中修改例程然后在服务器上重建它们。

要将数据库对象定义复制至本地项目文件夹:

  1. 在“数据库资源管理器”视图中,右键单击想要使用的数据对象,然后单击复制至项目
  2. 在打开的窗口中,选择现有项目文件夹或输入新的项目文件夹。
  3. 单击完成
这就会将数据库对象定义以及相关联的对象和例程添加至项目文件夹。只会将支持进一步开发的数据库对象复制至项目。可以使用“数据定义”视图中的数据库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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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 DB2 用户定义的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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