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在「程式碼」視圖中作業時,您可以利用 F3 來導覽檔案,方法是將游標放在適當的項目上,然後按一下 F3 跳至其參照的項目。
您可以跳至下列任一個項目:
您必須確實將游標放在參照的位置(比方說,在 type = " " 或 base = " " 的雙引號之間)。
比方說,如果您將游標放在以下文字的任何位置,然後按一下 F3:
<element name="shipTo" type="po:USAddress"></element>
游標會自動跳到檔案中定義類型 USAddress 的位置。
或者,如果您將游標放在以下文字的任何位置,然後按一下 F3:
<element ref="po:ContactElement"></element>
游標會自動跳到檔案中定義廣域元素 ContactElement 的位置。
這個作業可跨檔案執行。比方說,如果您選取的類型定義在另一個 XML 綱目中,當您按一下 F3 時,系統會自動跳到該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