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元素、属性、实体、表示法和注释

如果创建了不再需要的元素、属性、实体、表示法和注释,则可以删除它们。

下列指示信息是为“资源”透视图编写的,但是也适用于其它许多透视图。

要删除元素、属性、实体、表示法或注释:

  1. 在 DTD 编辑器中打开 DTD。
  2. 在“大纲”视图中单击您想删除的元素、属性、实体、表示法或注释。 如果想要删除多项,则应按住 Ctrl 键再选择项。
  3. 右键单击该项(或者如果选择了多项的话,单击其中一项),并从它的弹出菜单中单击删除

可“撤销”对项的删除操作。为此,右键单击任何元素、属性、实体、表示法或注释并单击撤销删除。必须在关闭编辑器之前进行此操作,否则各个项将不会再存在于系统上,而您必须重新创建它们(如果想要再次使用它们的话)。

DTD 编辑器具有处理引用完整性问题的内置机制。当您删除或重命名某些节点时,清除将自动进行。

相关任务
创建属性和属性列表
创建注释
创建实体
创建表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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