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模式

通过使用“新建模式定义”向导来定义模式以组织表和其它数据对象。模式是指定对象的集合。在关系数据库技术中,模式为数据库中的对象提供了一种逻辑分类。模式可能包含的一些对象包括:表、视图、别名、索引、触发器和结构化类型。定义模式以组织表和其它数据对象。

先决条件:在定义模式之前,必须创建数据库。

要定义模式:

  1. 切换至“数据”透视图中的“数据定义”视图。
  2. 右键单击数据库并单击新建 > 模式定义 “新建模式定义”向导打开。
  3. 模式名字段中,输入想要创建的模式的名称。 局限性:不支持包含句点(.)字符的模式标识(例如,my.schema)。句点可以用来创建限定的标识(例如,myschema.mytable)。
  4. 单击完成 该模式会添加到数据库文件夹中。
  5. 展开该模式以显示它下面的文件夹。 可以使用这些文件夹来添加其它数据对象(例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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