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表

通过使用“新建表定义”向导定义表。表是由数据库管理器维护的逻辑结构。表是由列和行组成的。在“数据”透视图中,可以将表定义为数据定义的一部分。

先决条件:在可以定义表之前,必须先定义数据库和模式。

要定义表:

  1. 在“数据”透视图的“数据定义”视图中,右键单击模式下面的文件夹并选择新建 > 表定义以打开“新建表定义”向导。
  2. 完成向导的步骤以定义表属性、添加列并定义主键和外键。不支持包含句点(.)字符的表标识(例如,“my.table”)。句点可以用来创建限定的标识(例如,“myschema”.“mytable”)。
  3. 单击完成 该表被添加到文件夹中。

必须至少为表定义一列和一个主键。如果已经定义了其它表的话,可以定义外键。

如果删除主键(通过除去约束、其列或定义它的表),也会除去引用该主键的任何外键约束。

通过使用表编辑器可以编辑表信息、添加或删除列、更改主键以及添加或删除外键。要打开表编辑器,在“数据定义”视图中双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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