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编辑、重命名、删除和处理数据库对象。要修改数据库对象,可以使用“数据定义”视图或“数据库资源管理器”视图。通过使用其它文本编辑器修改数据库对象可能会损坏这些对象。
编辑数据库对象 可以编辑数据库对象(例如,表、列、主键和外键)。 重命名数据对象 可以重命名数据库、模式和表。 复制或移动数据对象 可以在“数据”透视图中复制或移动数据对象(例如,数据库、模式、表、视图、存储过程和用户定义的函数)。 删除数据库对象 可以从“数据定义”视图中删除数据库、模式和表,并且可以从“数据库资源管理器”视图中删除连接。可以通过编辑包含列和约束的表来删除这些列和约束。要删除数据库对象,使用“数据定义”视图或“数据库资源管理器”视图,以便同时除去所有从属的链接。 删除表 可以从“数据定义”视图中删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