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啟動失敗的工作

如果工作失敗,您可以重新啟動它。當重新啟動時,會在相同標籤下啟動新的執行。它會從失敗點繼續執行。

如果要重新啟動工作,請按一下建置清單中的工作標籤(位於工作 > 已完成標籤)。系統會顯示建置的相關資訊,並在畫面頂端的附近加上重新啟動工作按鈕。
  1. 按一下重新啟動工作;系統會顯示「重新啟動」頁面。
  2. 選取選項。如果您希望系統在其步驟中從專案記錄取得指令的任何更新,請設定同步指令內容;如果沒有設定此內容,則會完全按照最初啟動工作時的狀態來執行指令。
  3. 按一下「重新啟動」頁面的重新啟動按鈕。

已重新啟動的工作與新工作之間的差別如下所示:

如需重新啟動具有配接器鏈結步驟之工作的相關資訊,請參閱關於配接器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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