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跳至與「物件清單」中物件相關的物件,請完成下列步驟:
例如,假設綱目顯示在「物件清單」中。 用滑鼠右鍵按一下綱目,再按一下表格。「物件清單」內容會重新整理,以顯示該綱目中的表格。用滑鼠右鍵按一下清單中的表格,再按一下索引。現在「物件清單」會顯示針對選定表格所定義的索引。
例如,假設您在「物件清單」中顯示資料庫的綱目。然後,使用快速導覽,即可顯示綱目的表格,然後再顯示表格的直欄。導覽順序為綱目、表格及直欄的清單。
當您在整個導覽順序中往後和往前時,「物件清單」會反映已捨棄或已變更的所有物件。例如,假設您在「物件清單」中顯示表格,然後顯示某表格的直欄,再捨棄表格中的某直欄。如果往回跳至表格的清單,然後再往前跳至直欄的清單,則不會顯示捨棄的直欄。此外,如果您變更顯示之物件類型的過濾、排序或直欄重新調整大小性質,則當您遍訪導覽順序時,會保留這些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