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排序

使用排序来控制模块中对象的顺序。

关于此任务

缺省情况下,根据对象层次结构来排列对象,就像书籍中的章节一样。首先是部分 1,然后是部分 2,以此类推。部分 1 首先会再分为部分 1.1,然后是部分 1.2,以此类推。

要以其他方式排列数据,可以使用属性值将数据排序。例如,可以根据优先级属性排序,以按优先级的升序或降序来排列对象。 或者,也可以首先根据优先级属性排序,再根据风险属性排序。当两个对象具有相同的优先级时,会按风险顺序来进行排序。

注: 排序时,会忽略表。打开排序时,将看到 >> 表而不是表。排序仅影响模块窗口。模块浏览器始终显示对象层次结构。

过程

  1. 在模块窗口中,单击工具 >排序 排序列表显示当前应用的排序。您可以添加新排序,也可以除去现有排序。
  2. 定义排序:
    1. 排序依据部分,选择要用作排序依据的属性。
    2. 顺序部分,选择排序顺序。
    3. 单击添加以将排序添加到排序列表。
    将按列出排序的顺序来应用排序。要移动排序,选择排序然后单击向上向下
  3. 要在应用排序时保持“排序”窗口打开,请单击应用。 要应用排序并关闭“排序”窗口,请单击确定

下一步做什么

要关闭和打开排序,单击视图 > 显示 > 排序。打开排序会显示上一次排序的结果,而不会重新应用排序。

要重新应用排序,请单击工具 > 排序。在“排序”窗口中,单击应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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