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重新打开和删除讨论

您可以关闭、重新打开和删除讨论。

开始之前

数据库管理员、项目经理或具有归档和分区数据以及创建组的权力的定制用户可以关闭、重新打开或删除讨论。如果您是讨论的创建者,那么也可以关闭、重新打开或删除该讨论,并且您将包含在模块的讨论访问权列表中。您必须还要具有对模块的管理访问权。

过程

  1. 打开模块。要处理对象讨论,请选择该对象。
  2. 在模块窗口中,单击讨论 > 查看模块讨论讨论 > 查看对象讨论
  3. 要查看所有讨论,请选择查看已关闭的讨论 打开的讨论具有打开的讨论图标 打开的讨论图标,关闭的讨论具有关闭的讨论图标 关闭的讨论图标
  4. 单击要处理的讨论。
  5. 要关闭打开的讨论,请单击关闭讨论,输入注释,然后单击提交
  6. 要重新打开已关闭的讨论,请单击重新打开讨论,输入注释,然后单击提交
  7. 可以删除打开或关闭的讨论。要删除讨论,请单击删除讨论,然后单击确认消息中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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