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
如果应用了排序,那么无法使用拖放在模块内复制或移动对象。如果要使用拖放在模块之间复制对象,那么源模块可以应用排序,但是目标模块必须关闭排序。
您可以使用拖放在模块内或模块间复制或移动表。要使用拖放来复制或移动表,请单击表中的任何单元格。拖放表单元格时,将会移动整个表。
单击或选择(Shift+单击)要移动或复制的对象,然后将其拖动到目标位置。要将当前对象复制到其自身后面或下方,请将其拖动到其自身之上。
使用 Shift+单击来选择多个对象时,在拖动对象之前请勿放开鼠标按键。如果在选择对象和拖动对象之间松开鼠标按键,那么您将丢失此选择。
释放鼠标按键时,会看到包含以下选项的菜单:
菜单选项 | 描述 |
---|---|
将所选对象以及在树中位于其下方的所有对象移至目标对象的同一级别且紧随其后。 | |
将所选对象以及在树中位于其下的所有对象移至目标对象的下一级别。 如果目标对象已有子代,那么复制的对象将成为其第一子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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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所选对象以及在树中位于其下的所有对象复制到目标对象的同一级别且紧随其后。 | |
将所选对象以及在树中位于其下的所有对象复制到目标对象的下一级别。 如果目标对象已有子代,那么复制的对象将成为其第一子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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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所选对象复制到目标对象的同一级别且紧随其后。 | |
将所选对象复制到目标对象的下一级别。 如果目标对象已有子代,那么复制的对象将成为其第一个子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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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复制当前对象之后的对象(具有层次结构)相同,区别在于还创建从每个源对象到其副本的链接。 | |
与复制当前对象的下一级对象(具有层次结构)相同,区别在于还创建从每个源对象到其副本的链接。 | |
与复制当前对象之后的对象相同,区别在于还创建从源对象到其副本的链接。 | |
与复制当前对象的下一级对象相同,区别在于还创建从源对象到其副本的链接。 | |
与复制当前对象之后的对象(具有层次结构)相同,区别在于还创建从各源对象的副本到该源对象本身的链接。 | |
与复制当前对象的下一级对象(具有层次结构)相同,区别在于还创建从各源对象的副本到该源对象本身的链接。 | |
与复制当前对象之后的对象相同,区别在于还创建从各源对象的副本到该源对象本身的链接。 | |
与复制当前对象的下一级对象相同,区别在于还创建从各源对象的副本到该源对象本身的链接。 |
当使用拖放在模块间复制对象时,只会复制对象标题、对象文本和对象简短文本属性。如果想要在模块间复制其他属性,请使用对象复制器(请参阅复制对象)。
使用复制并链接到起点和复制并从起点链接时,用于控制链接的标准规则适用。您必须具有必要的访问权限才能创建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