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您具備正確的存取權,就可以在模組中的任何一層建立物件。
開始之前
如果要在模組中建立最上層物件,您對於模組必須具備建立權和修改權。如果要建立子物件,您對於其母項必須具備建立權。
關於這項作業
表格列出物件的存取權以及容許的動作。
表 1. 物件的存取權存取權 |
說明 |
讀取 (R) |
查看物件。模組視窗中會顯示物件,但是任何文字都會以(讀取已鎖定的資料)取代。物件內容視窗中的所有欄位都是空的。 |
修改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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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C) |
- 在物件的下一層建立物件。
- 將另一個物件移至物件的下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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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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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A) |
變更物件的存取權。 |
程序
- 在專用編輯模式下開啟模組。
- 如果要在現行物件的同一層建立物件,請按一下。如果要在現行物件的下一層建立物件,請按一下。 如果現行物件已有子項,新物件會成為第一個子項。
註: 當開啟排序時,您無法在模組中插入物件。如果要關閉排序,
請按一下。
註: 您建立的每一個物件都有唯一的絕對編號。指派絕對編號之後,就不再使用該號碼,即使在關閉模組時並沒有儲存新物件也一樣。
- 選擇性的: 設定對物件的存取控制。 依預設,物件會繼承其母項的存取權。如果要變更存取權,請執行下列動作:
- 用滑鼠右鍵按一下物件,並選取內容。
- 選取存取標籤。
- 清除繼承母項,然後設定您希望物件具備的存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