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列表中的相关对象之间导航

您可以在“对象列表”中使用上下文相关的导航来显示与所选对象相关的对象。

过程

要转至与“对象列表”中某个对象相关的对象,请完成以下步骤:

右键单击“对象列表”中的对象,单击显示,然后单击上下文相关的菜单中的对象类型。

例如,假定要在“对象列表”中显示模式。 右键单击某个模式,然后单击。“对象列表”内容会刷新以显示采用该模式的表。右键单击列表中的某个表,然后单击索引。现在,“对象列表”会显示为所选表定义的索引。

提示: 在“对象列表”的工具栏中,使用向后和向前箭头按钮(后退按钮的图形。前进按钮的图形。)以转至导航顺序中的上一页或下一页。导航顺序由已在浏览各种对象和文件夹时显示的“ 对象列表”视图创建。

例如,假定在“对象列表”中显示数据库的模式。然后,使用上下文相关的导航显示了该模式的表,再接着显示了某个表的列。那么导航顺序为模式、表和列的列表。

在导航顺序中后退和前进时,“对象列表”会反映出已删除或变更的所有对象。例如,假定在“对象列表”中显示了表,接着显示了某个表的列,再删除了该表中的某个列。如果后退到表的列表,然后前进到列的列表,那么已删除的列将不再显示。此外,如果对正在显示的对象类型更改了过滤、排序或调整列大小等特性,那么在遍历导航顺序时,会保留这些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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