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綱目中至少定義了一個變更狀態動作,您就可以變更有狀態記錄的狀態。
執行這項作業的原因和時機
具有「超級使用者」權限的使用者可使用 Designer 來定義狀態轉移規則。所有的變更狀態動作會出現在記錄表單工具列中。
若要變更有狀態記錄的狀態,請執行下列動作:
- 在檢視記錄時,按一下記錄表單工具列上的變更狀態,
並選取其中一個變更狀態動作(例如:指派、關閉,
或延緩)。 該記錄即會轉移至選取的狀態,並以編輯模式出現。
- 編輯記錄表單。 與必要輸入欄位相關聯的標籤 (label) 及其顯示所在的標籤 (tab) 皆以紅字表示。
- 按一下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