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复制元素来添加元素

可以通过复制具有要用于新元素的属性值的元素来添加元素。

开始之前

关于此任务

注: 要通过使用复制、粘贴以及设置链接来复制元素,您必须是管理员。 最新创建的元素将被复制到树视图中。除唯一标识以外,所有其他属性都与原始元素相同。

要复制元素:

过程

  1. 在树中,标记要复制的元素。
  2. 右键单击根据以下对象创建元素。 这会显示一个添加表单。所有您可以访问以及在“添加视图”中可视的属性均包含缺省值。 “添加”表单中的所有其他属性要么为空,要么包含其定义的缺省值。
    注: 使用根据以下对象创建元素选项时,不能复制文本列表属性。
  3. 对于其余属性,请输入值。
  4. 单击确定。这会保存该复制。

链接复制的元素和原始元素

关于此任务

您可以将 IBM® Rational® Focal Point™ 配置为自动链接元素副本和原始元素。 使用单独的链接属性来保存该链接;例如,“链接到原始元素”。 要将复制的元素链接到原始元素:

过程

  1. 单击配置 > 属性
  2. 选择模块。
  3. 单击添加属性
  4. 单击链接
  5. 名称字段中,输入属性名称。为新的“链接”属性指定名称,并确保“允许的目标模块”是在其中创建了副本的唯一模块。
  6. 单击确定以保存该属性。 这会显示视图列表。
  7. 选择新的“链接”属性在哪些视图中可编辑、可视或不可视。
  8. 单击更新视图
  9. 单击配置 > 模块
  10. 选择要包含链接的模块。
  11. 原始链接属性中,选择您创建的“链接”属性。
  12. 单击确定以进行保存。在保存该副本时,即会创建指向原始元素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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