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複製元素的方式新增元素

複製具有新元素所要使用的屬性值的元素,就可以新增元素。

開始之前

關於這項作業

註: 若要使用複製、貼上及設定鏈結來複製元素,您必須是管理者。新建立的元素會複製到樹狀視圖中。除了唯一 ID 以外,所有屬性都會與原始元素相同。

若要複製元素,請執行下列動作:

程序

  1. 在樹狀結構中,標示要複製的元素。
  2. 建立元素來源上按一下滑鼠右鍵。會顯示新增表單。您可以存取以及可以在「新增」視圖中看到的所有屬性,都會包含預設值。「新增」表單中的其他所有屬性都會是空的,或包含定義的預設值。
    註: 您不能在使用建立元素來源選項時複製文字清單屬性。
  3. 輸入其餘屬性的值。
  4. 按一下確定。會儲存副本。

鏈結已複製及原始元素

關於這項作業

您可以配置 IBM® Rational® Focal Point™ 自動鏈結元素的副本及原始元素。請使用不同的鏈結屬性來保留鏈結;例如,「鏈結至原始」。若要將複製的元素鏈結至原始元素,請執行下列動作:

程序

  1. 按一下配置 > 屬性
  2. 選取模組。
  3. 按一下新增屬性
  4. 按一下鏈結
  5. 名稱欄位中,輸入屬性名稱。對於新的「鏈結」屬性給定一個標題,並確定「容許的目標模組」是在其中建立副本的唯一模組。
  6. 按一下確定以儲存屬性。會顯示視圖的清單。
  7. 選取其中的新「鏈結」屬性將是可編輯、可見或不可見的視圖。
  8. 按一下更新視圖
  9. 按一下配置 > 模組
  10. 選取要包含鏈結的模組。
  11. 原始鏈結屬性中,選取所建立的「鏈結」屬性。
  12. 按一下確定以儲存。儲存副本時,會建立原始元素的鏈結。

建議與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