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元素的優先順序時,一次只能根據一種準則來比較兩個替代方案。
然後合併結果,以檢視更大且更複雜的元素狀況。您可以根據這些結果來建立策略性決策。
您必須是工作區管理者,才能設定視圖的優先順序。
若要設定元素的優先順序並以視覺化方式呈現結果,則必須在設定優先順序及視覺化功能表中併入您針對此模組所建立的視圖。
若要在設定優先順序及視覺化功能表中併入「所有汽車」視圖,請執行下列動作:
- 若要編輯「所有汽車」視圖,請按一下;然後選取所有汽車。
- 在設定優先順序欄位中,按一下編輯設定優先順序圖示(
),選取將此視圖併入「設定優先順序」功能表,然後按一下儲存圖示(
)。
- 在視覺化欄位中,按一下編輯視覺化圖示(
),選取將此視圖併入「視覺化」功能表,然後按一下儲存圖示(
)。 註: 依預設,準則欄位設為所有準則。在這個指導教學中,不需要編輯這個屬性,因為您只在準則模組中新增兩個準則。
在不同的實務練習中,不同元素類型可能會有多個準則。
在那種情況下,您可以定義相關準則的視圖,並將準則屬性鏈結到該視圖,就可以選取需要的準則。
「所有汽車」視圖會列示在設定優先順序及視覺化功能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