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格式化到元素

您可以將樣式(格式化屬性的集合)新增至範本元素,來將輸出文件格式化。

在您設計範本時,請考量您打算將文件產生成怎樣的輸出。某些元素和其格式化內容的顯示畫面不見得在所有輸出格式中都顯示相同的方式。在您使用範本時,請參閱依輸出格式的元素內容參照,並在工作期間定期預覽輸出。

樣式選項

樣式的優先順序

樣式的套用順序如下:
  1. 範本樣式表(若有的話)
  2. 範本樣式(若有的話)
  3. 您定義給範本元素的格式化內容(若有的話)
如果您發現未如預期般套用樣式,可能是下列原因之一:
  • 設定在格式化內容中的樣式可能導致重設先前已套用的樣式。
  • 樣式的名稱可能已存在於 Rational Publishing Engine 預設樣式表中。舉例來說,Title 樣式已存在。預設樣式表中的 Title 樣式,會置換您所建立並命名為 Title 的樣式。
提示: 用來在範本中套用樣式的方法有三種,請避免使用超過一種。輸出中可能產生混合結果,並難以疑難排解。當您必須將其他樣式套用至使用特定樣式的元素時,請將自訂內容套用至子元素。

舉例來說,您可能想變更使用了某種樣式的單一段落的顏色。請將樣式套用至段落元素,並且變更該段落所包含的文字元素的顏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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