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收操作期间,DCM 可选择检查并行版本。即使在生成数据库和接收数据库中禁用了并行版本,当在一个数据库中检出对象时,并行项也可能不可视。但是,当这些新版本稍后复制到其他数据库时,存在的并行项首次可视。仅当复制了对象的整个历史记录时,DCM 才会检查该对象的并行项。如果未复制该对象的整个历史记录,那么接收数据库中的历史记录可能不完整并且不连贯。历史记录可能导致错误地报告并行版本。当使用预定义的完整数据库传输集,或者当对象是传输集的历史记录成员时,会复制整个历史记录。
如果执行了并行检查,并且在传输集中指定了“本地并行通知”,那么对于接收到的每个对象,DCM 会制作在目标数据库中创建的并行版本的列表。拥有或已创建此类版本的每个用户都会收到电子邮件。此通知描述了接收到的对象及其并行版本,其中一个版本由电子邮件收件人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