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M 集群中的每个对象都包含唯一的集群标识属性。如果 DCM 传输包中对象的名称与接收数据库中对象的四部分对象名称相同,但是集群标识值不同,那么会将其报告为对象名冲突。
实际上,两个互不相关的对象可能拥有同一个对象名。
多种情况可能造成对象名冲突。
- 在源数据库中创建了对象,并发送到目标数据库中。将其从源数据库中删除。然后,在源数据库中创建具有相同四部分对象名称的另一个对象,并发送到目标数据库中。这一般发生在处于 prep 状态的项目上。
- 在源数据库中创建了对象,并发送到目标数据库中。从创建对象之前已执行的备份中恢复源数据库。然后,在源数据库中创建具有相同四部分对象名称的另一个对象,并发送到目标数据库中。
- 在源数据库中创建了对象,并发送到目标数据库中。在源数据库中重命名了该对象,并创建具有该对象先前的四部分对象名的新对象。在不重命名之前对象的情况下,将新对象复制到数据库中。仅当将重命名的对象复制到目标数据库中时,DCM 才自动重命名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