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通过使用以下语法来表示选择集中的对象:
其中 n 是在当前会话中执行上一次查询时所显示对象的编号。例如,@1 表示第一个对象,@2 表示第二个对象,以此类推。
其中 n 和 m 是在当前会话中执行上一次查询时所显示对象的编号,并且 m 大于或等于 n。此语法引用第 n 个到第 m 个对象(包括端点序号)。例如,@2-5 表示第 2 个到第 5 个对象;@3-@6 表示第 3 个到第 6 个对象。
该符号表示查询选择集中的所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