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試、期滿及傳回資料

移轉伺服器試圖將封包傳送至另一部主機。 如果無法傳送封包(例如,因為接收的主機無法使用),移轉伺服器會產生錯誤訊息和日誌檔項目並結束。
您可以設定重試方法來控制其頻率:
透過重複呼叫 shipping_server 指令,傳送無法遞送之封包的嘗試將可無限期地繼續下去。不過,您通常想要解決失敗傳輸的問題, 而不是讓這些嘗試繼續下去。 因此,每一個移轉順序可包含以下列其中一項指定的到期日期/時間:

依預設,移轉順序會在其建立 14 天之後到期。

當移轉伺服器發現過期的移轉順序時, 它不會試圖將對應封包傳送至其目的地。 相反地,它會執行下列動作:

此傳回旅程可能包含多個躍點所述。 在這次的旅程中,封包會放在每一個中間主機的傳回儲存區中。 每一個躍點是由 shipping_server –poll 處理,除了儲存體儲存區之外,它還處理主機的傳回儲存區。 封包傳回旅程的有效期限是 14 天;無法在該時間間隔內傳回的封包會遭到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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