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集

資料庫集由綱目儲存庫及其相關聯的綱目和使用者資料庫組成。此圖顯示資料庫集的三個元件之間的關係:使用者資料庫、 綱目及綱目儲存庫。

使用者資料庫儲存變更要求和使用者資料,並遵循綱目所定義的處理程序規則。 使用者新增或修改變更要求的相關資訊時會變更資料庫中的資料;這些變更不會影響綱目。 使用者資料庫包含每一個變更要求的記錄。當變更要求經歷其生命週期時, 此記錄中儲存的資料也會隨之變更。若要管理內容及提高效率,可以有多個使用者資料庫,且全部與單一綱目相關聯。 比方說,如果有三個專案使用相同的程序模型來更正問題報告, 您可以為每一個專案建立一個資料庫,並使這三個資料庫與同一個綱目相關聯。

綱目定義資料在使用者資料庫中儲存及變更的方式。 綱目決定使用者如何存取資料庫、使用者可以或必須採取的動作, 以及變更要求的工作流程。綱目容許處理程序自動化及可施行; 它們也包括通知功能,例如電子郵件。 綱目包含模型狀態及動作的說明、關於個別變更要求可儲存的資料結構、 可用來實作商務規則的任何追蹤點程式碼或 Script, 以及用來檢視和提供變更要求相關資訊的表單及報告。

綱目儲存在綱目儲存庫中,包括那些綱目的所有版本在內。綱目儲存庫不儲存變更要求或使用者資料。

綱目儲存庫和使用者資料庫必須由資料庫管理系統來實際管理。 支援的資料庫管理系統包括 IBM DB2、Microsoft SQL Server 及 Oracle RDBMS。管理者在建立和配置綱目儲存庫或使用者資料庫之前,必須先建立空白資料庫。 在設定變更要求環境之前,管理者必須先利用資料庫供應商提供的工具來建立這些空白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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