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電子郵件規則的副本位址

您可以指定接收電子郵件通知副本的使用者和使用者群組。

關於這項作業

若要接收電子郵件訊息副本,所有個別的使用者以及作為群組成員的使用者,都必須將其電子郵件位址定義成使用者設定檔資訊的一部分。請參閱新增使用者

程序

  1. 以具有綱目設計工具或超級使用者專用權的使用者登入 Rational® ClearQuest® 用戶端。
  2. Rational ClearQuest 用戶端中,按一下動作 > 新建,再選取 Email_Rule 記錄類型。
  3. 在「提交 Email_Rule」視窗的副本位址資訊標籤上:
    1. 副本收件者欄位中,選取要接收電子郵件通知副本的特定使用者,例如,管理者。
    2. 副本收件者群組欄位中,選取接收電子郵件訊息副本的使用者群組,例如,Triage 群組。
    3. 副本收件者位址(欄位)欄位中,指定一個以欄位值為依據的電子郵件位址。

      除非您在「副本收件者位址」欄位中輸入特定的電子郵件位址,所有使用者都必須將電子郵件位址定義為其使用者設定檔的一部分,以接收電子郵件。

    4. 副本收件者位址(文字)欄位中,輸入特定的電子郵件位址。
    5. 選擇性的: 若要傳送電子郵件訊息副本給自己,請選取將副本傳給動作者
  4. 按一下確定,套用電子郵件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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