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規劃變更管理處理程序時,您需要將主控權原則納入考量。
主控權可在處理程序中增加另一層控制。
例如,當記錄從某種狀態變成另一種狀態時,可指派記錄的主控權給不同複本。
或者,您可以選擇讓特定複本主控特定類型的所有記錄(不論狀態如何),
這表示那些記錄的所有修改必須在主要複本進行。
主控權可影響處理程序的不同層面。例如,請考量下列準則:
- 唯有當現行複本主控記錄時,修改記錄或欄位值的追蹤點才可執行。
- 您必須在主控使用者或群組的複本修改使用者和群組。
- 您必須在主要複本編輯工作區項目(查詢、報告和報告格式)。
- 您只能在工作綱目儲存庫修改或自訂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