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手冊

除 國際授權合約 - 無保證程式 外,以下條款亦適用於下列程式。

程式名稱:IBM UnifiedPOS for Linux Version 1.9.2
程式編號:5639-N01
家用/手提電腦授權:未支付額外的授權費用前, 貴客戶不得複製或使用本「程式」於其他電腦上。

其他 IBM 程式之使用限制權

若 貴客戶係以本程式作為其他 IBM 程式(「主體程式」)一部分之方式獲得本程式,則主體程式應將本程式列為「其他 IBM 程式」, 貴客戶僅得於支援主體程式而收受本程式,且 貴客戶對本程式之使用權,應受主體式授權限制。若 貴客戶意欲取得 未受主體程式授權條款限制之另一份本程式授權,請洽詢 貴客戶之 IBM 銷售代表。

排除元件

倘適用本授權合約之準據法國家/地區法令認定本段落之條款無效或無法執行,則不適用。下列元件為「排除元件」,縱使於本 IBM 合約或其他任何 貴客戶可能與 IBM 所簽署之任何其他合約有任何條款:
(a) 此等「排除元件」之第三人供應商(「供應商」)提供元件,不附帶任何保證,且此等供應商不提供任何明示及默示之保證與擔 保,其中包括且不限於權利、無侵權行為或干擾之保證,以及可商用性與符合特殊目的之默示保證與擔保;
(b) 在任何情況下,凡與「排除元件」相關之任何直接、間接、附隨、特殊、懲罰性或衍生之損害,包括且不限於資料滅失、盈餘損 失、營利損失,供應商概不負責;且
(c) 凡因「排除元件」所致或與其相關或之任何主張,對於 貴客戶,IBM 與其供應商均不負責且不予以辯護、賠償或使 貴客戶免除法律責任。

縱使有此等排除條款,在德國及奧地利,IBM 對「排除元件」之保證與責任,僅由適用於德國與奧地利之 IBM 授權合約個別條 款所拘束。

就 IBM 所需提供予 貴客戶之相關於「排除元件」之通知或重要資訊,包括取得特定「排除元件」原始碼之說明,可見於檢附於 本程式之 NOTICES 檔案內。

貴客戶之「排除元件」使用行為,,受本合約之條款所拘束,而不受 NOTICES 檔中可能包含之任何條款所拘束。本合約所包含 之條款限由 IBM 提供,而非由任何其他方提供。未來之程式更新及修正套件可能包含額外之「排除元件」,若有該等額外「排除元 件」及相關通知與資訊,將列於另一份檢附於本程式更新或修正套件之 NOTICES 檔內。

下列為「排除元件」:
JavaPOS Device Controls Version 1.9
JCL Version 2.2.0
Log4J Version 1.2.8
Xerces Version 2.0.1
javax.usb Version 1.0.1
XML4C Version 5.4.6

特定運作環境

如果本程式有檢附文件,則在程式所檢附文件(如 Readme 檔)或在 IBM 所公佈的其他資訊(如通知信函)中,可找到程 式規格及指定的作業環境資訊。

程式特別條款

授權之授予

A. 國際商業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IBM) 授予 貴客戶使用 IBM Java for Retail Point of Sale(「本軟體」)之權利。

本軟體有著作權與授權(不得銷售)。IBM 並未將本軟體所有權轉讓予 貴客戶。

除本授權合約所授予 貴客戶之權利外, 貴客戶未取得其他任何權利。

B. 依本授權規定, 貴客戶得:
1. 同時於一或多部機器上使用本軟體,以開發及測試為結合本軟體一併操作並增添本軟體之重大價值而設計之軟體應用程式(「第三 人軟體應用程式」);
2. 基於 貴客戶企業內部使用或備份之目的複製本軟體,惟 貴客戶應於每一複本或局部複本上複製原著作權標示及其他所有權 標記。
3. 修改範例目錄中之範例程式碼;及
4. 以目的碼格式散布本軟體,但僅得整合於 貴客戶之第三人軟體應用程式,惟 貴客戶應遵守下列規定:
a) 不得聲明以表示或默示 貴客戶之應用程式已取得 IBM 之認證或背書,或其效能已取得 IBM 之保證;
b) 保證 貴客戶對第三人軟體應用程式所含著作物擁有充分之權利;
c) 對於任何違反或被指稱違反 貴客戶在本合約及前述保證中之任何義務而導致或衍生之任何求償、責任、損害、費用、成本及判 決, 貴客戶應為 IBM(包括 IBM 子公司及經銷商)提出抗辯、保障 IBM 不因此而蒙受損害,並賠償 IBM 各項所 需費用(包括律師費);及
d) 不得將本軟體或第三人軟體應用程式複製或散布予未獲得本軟體使用授權之任何人。

C. 依本授權規定, 貴客戶不得:
1. 對本軟體進行再授權、租賃或讓與,惟前項另有明文規定者不在此限;
2. 修改本軟體,惟前項另有明文規定者不在此限;及
3. 試圖對本軟體進行逆向編纂、逆向組合或轉換,惟適用法律特別禁止本項限制者不在此限。

D. 除前項另有明文規定外,IBM 未就智慧財產權依禁反言或其他原則授予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之授權。

一般條款

A. IBM 保留隨時更改本軟體價格、特性、規格、作用、功能、授權條款、發行日期、上市或其他性質之權利。
B. IBM 無義務就本軟體提供服務、瑕疵更正或任何維護。且 IBM 無義務提供軟體之更新或加強功能,縱使目前或未來有該 等更新或加強功能時亦同。
C. 貴客戶得隨時終止本合約。若 貴客戶未能遵守本授權合約之任一條款,IBM 得終止本授權。依前項規定終止合約時, 貴客戶應銷毀 貴客戶之一切本軟體複本。
D. 貴客戶應負責支付本授權所生一切稅捐。
E. 貴客戶不得銷售、轉讓、讓與或轉包本授權合約所訂 貴客戶之任何權利或義務。任何違規之意圖均為無效。
I. 政府機關之使用、複製或揭露行為,應受與 IBM 訂立之 GSA ADP 計劃合約拘束。

IBM 係國際商業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IBM) 之註冊商標。

Java 和所有以 Java 為基礎的商標和標誌是 Sun Microsystems, Inc. 在美國及其他國家/地區 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本程式僅得用於下列 IBM 硬體:

SurePOS 700 Series、SurePOS 500 Series、SurePOS 300 Series、 SureOne、Anyplace Kiosk、IBM 4694、IBM 4674、IBM Kiosk、IBM Personal Shopping Assistant
D/N: L-KKOI-6SJMU3
P/N: L-KKOI-6SJMU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