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因素所属的类别是什么?

组织必须决定评估的相应类别。类别定义评估因素的分类集。评估的大多数因素将具有相同分类值,以便可很方便地比较这些因素的所有结果并且可同时对这些因素结果绘图。对于此类评估,将定义一个类别并且会使该类别与相关分类相关联。创建因素时,会将它分配给类别,该类别然后定义该因素的适用分类。无法为各个因素更改分类值,只能为类别修改分类值,然后这些更改将适用于分配给该类别的所有因素。

较复杂的评估可能需要多个类别(如果需要支持多重分类集)。例如,“自给自足”评估可能具有一些符合下列条件的因素:它们分类为阻碍因素(例如“滥用药物”因素)并且具有分类“脆弱”、“繁忙”、“改进中”和“自给自足”。此评估还可能具有需求因素,例如“教育”因素(它具有不同分类,例如“高”、“中”和“低”)。

要注意的关键事项是一个评估因素只能分配给一个类别,并且该因素采用为该类别定义的分类。如果评估定义多个类别,那么评估的因素可具有相互不同的类别,因此这些因素将以不同方式分类。由于这些评估因素的评估方式不同,因此无法很方便地对它们进行比较,并且结果将采用列表形式而不是图形方式显示。

组织应该仔细考虑多重分类集是否适用于评估,并且应该理解此事项的含义,特别是在需要比较评估因素的结果时。

适用于评估的类别在创建评估定义时指定。在创建评估定义之后,可更新这些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