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调查记录指控

创建调查时,必须记录导致该调查的已报告指控的详细信息。接着由组织执行的调查旨在证实或否定这些指控。一项调查可包括一项或多项由源报告的指控,该源可能是匿名人员,该人员认为在需要调查的情况(例如欺诈性收到津贴和/或服务或者虐待或疏忽照顾儿童)中已涉及到个体。

指控捕获有关要调查的内容的详细信息,例如,Mary Smith 指控 John Smith 性虐待他的女儿 Linda Smith,该涉嫌虐待的发生时间是 2006 年 6 月 16 日,发生地点是家中。

会记录必需的详细信息(例如指控的类型以及日期)。此外,会记录指控位置、指控的描述、指控参与者及其角色、报告指控的日期以及任何其他信息(如果已知)。

无法从已提交报批、已批准或已关闭的调查内添加、删除或修改指控。当调查已提交报批时,它会经过指导人的复审,因此指控应该保持静态,直到该指导人决定是否批准该调查。由于已批准或已关闭的调查实际上已完成,因此无法在这些调查内添加或修改任何其他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