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将记录标记为重复项

可对已标记为重复项的记录取消标记。例如,如果组织发现两条记录并非与同一人员相关,那么它可对已标记为重复项的记录取消标记。 取消标记重复项会有效地中断这两条记录之间的链接。

取消标记记录时,会记录取消将该记录标记为重复项的原因,例如,输入错误或不是重复项。系统会自动记录已取消标记该记录的用户的姓名以及取消标记该记录的日期。

如果已取消将记录标记为重复项,那么系统会自动通知任何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例的负责人:在必须对案例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对于案例,重复参与者是主要客户。例如,Jim 已合并到 James Smith。用户已选择将 Jim 的记录上的“联系人详细信息”合并到 James 的记录。当意识到已错误地合并这两个个人时,对其取消了标记。

必须手动除去已合并到 James Smith 的记录的联系人详细信息。取消标记会中断这两个个人之间的链接,但是将需要由案例工作人员手动除去在合并过程中选择的任何详细信息。

注: 如果已将重复记录中的标识信息合并到主记录,并且以后发现这些记录并非与同一人员相关,那么必须先从其中一条记录手动取消标识记录,然后才能取消标记该重复记录。这是因为,对于所有人员参与者上的某些类型,仅允许系统中存在一条标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