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付款金额

使用以下任一服务费用并按照以下优先级顺序确定付款金额:

  1. 安置费用(最高优先级,在指定时使用)。
  2. 利用合同服务费用。
  3. 提供者服务费用。
  4. 服务产品费用(最低优先级,在没有指定更高的优先级费用时使用)。

如果在一段安置时间内不止一个有效费用,那么将使用所有适用的费用。例如,存在从 1 月 1 日开始到 1 月 31 日结束的安置以及从 10 月 1 日开始到 1 月 10 日结束的提供者产品或服务费用。将使用提供者产品或服务费用针对安置的前 10 天付款,剩余的 21 天安置则使用服务产品费用。本示例是假设不存在安置费用或利用合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