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 2:以本地方式管理某些业务对象类型

在某些情况下,上文描述的策略将不够灵活。例如,可能需要在生产系统上直接对某些业务对象进行更改,在此情况下发生问题的风险较低,并且在此情况下,在其他系统上创建业务对象然后传输这些对象的开销将视为过高。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如下:在将以本地方式管理的业务对象类型,与将如上文所详细描述通过 CTM 使用标准开发生命周期实践管理的业务对象类型之间进行明确区分。对于使用标准开发生命周期实践管理的业务对象类型,只应将 CTM 用于具有该类型的业务对象。对于在生产系统上以本地方式管理的业务对象类型,不应将 CTM 用于传输具有该类型的业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