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支付及帳單

在批次處理期間自動核發或由社會工作者手動核發產品交付案例的支付及帳單。例如,機構可以在每個月月初執行批次時自動核發支付給付。社會工作者也可以在執行系統批次處理之前,先手動核發已核准及啟動的案例給付支付。透過手動核發支付,社會工作者可以將採用直接電匯給當事人以外的方式將支付核發給當事人。例如,如果當事人從兩週前就合格,則其支付排程可以設為每週提前以現金方式支付。通常支付不會立即核發,而是在執行已排定的財務批次期間產生。不過,當客戶給付欠款到期時,社會工作者可以立即核發櫃檯支付,而不用讓當事人一直等到下一週才支付現在已到期的支付。

如果系統關閉且人員有迫切的財務需求,則也可以核發給付產品的一次性手動支付。在此情況下,社會工作者可以手動核發支票給人員,而不需要等到已排定的批次處理執行。手動支付可隨後再記錄在系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