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排定的缺席

記錄排定的缺席可讓社會工作者記錄過去一段時間或未來一段時間的缺席(預計的缺席),社會工作者知道這段時間當事人將會缺席。當記錄排定的缺席時,系統會根據在建立動作或服務時所定義的參與自動建立缺席記錄。例如,指定參與,以便當事人需要一週一次參與服務,時間為星期一,為期 4 小時。如果社會工作者記錄從 1 月 1 日到 1 月 31 日排定的缺席,則系統會自動記錄 1 月 1 日到 1 月 31 日的每個星期一缺席 4 小時。先前已針對指定期間所記錄的任何出席資訊將遭刪除,並取代為適當的缺席。

如果社會工作者後續識別當事人實際出席,或缺席資訊不同於預計的缺席,則可以更新所建立的個別缺席記錄,以反映正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