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排定的出席

記錄排定的出席可讓社會工作者記錄過去一段時間或未來一段時間的出席(預計的出席),社會工作者知道這段時間當事人將會出席。當記錄排定的出席時,系統會根據在建立動作或服務時所定義的參與自動建立出席記錄。例如,指定參與,以便當事人需要一週一次參與服務,時間為星期一,為期 4 小時。如果社會工作者記錄從 1 月 1 日到 1 月 31 日排定的出席,則系統會自動記錄 1 月 1 日到 1 月 31 日的每個星期一出席 4 小時。

如果社會工作者後續識別當事人預計缺席某幾天,或實際出席不同於預計的出席,則可以更新所建立的個別出席記錄,以反映正確出席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