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確認重新提交事件」頁面,來指定如何重新提交帶有「程序回應」限定元的失敗事件。 您可以將要求重新提交至目的地,或將異常回應重新提交至來源。
若要在管理主控台中存取這個頁面,請按一下整合應用程式 > Failed Event Manager > 取得所有失敗事件 >,透過按一下失敗事件的勾選框選取一個失敗事件,然後按一下使用追蹤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
標記(線上)的鏈結需要存取網際網路。 每一個鏈結都會啟動一次搜尋,在線上資訊中心搜尋該主題。 列出搜尋結果後,請選取最符合您配置的主題。
檢查本主題的更新項目 (線上)
選取將要求重新提交至目的地會將失敗事件重新提交至目的地。 從目的地元件開始處理此失敗事件。
選取將異常回應重新提交至來源,會將失敗事件直接重新提交至回應佇列或來源元件,而不必重新處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