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項目清單

需求項目清單是可重覆使用的項目清單,可用來處理重複訂單。 使用者可以將經常需要購買的項目建立成需求項目清單,然後使用此清單定期重新訂購。 需求項目清單中應該包含訂單處理程序需要的資訊。需求項目清單中的每一個項目都具有下列屬性:

同時,每一個需求項目清單都具有下列屬性:

需求項目清單的類型有兩種。專用需求項目清單,只能讓特定使用者(通常是建立者自己)檢視和修改。 共用的需求項目清單可讓組織中的使用者讀取和使用。

組織中的使用者可以建立多份清單,然後將清單分享出來, 如此,建立者以外的使用者也可以用來提交訂單。 使用者如果要變更出貨和付款資訊時,也可以重新輸入這些資訊。

需求項目清單的施行基礎是訂單。系統會以 ORDERS 資料庫表格中的 STATUS 欄位,來判斷訂單是否為需求項目清單。 值為 Y 表示是專用需求項目清單。 值為 Z 表示是共用需求項目清單。

當需求項目清單被提交以進行訂單處理程序時,會藉由複製需求項目清單, 來建立一份新的擱置訂單,然後提交該擱置訂單。原來的需求項目清單不會做修改,且可以繼續重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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