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服務提供者和當事人傳送通知信

當社會工作者將當事人轉介給提供者時,當事人和提供者都會收到轉介通知。會使用傳送給當事人和提供者的通知信通知當事人及提供者。社會工作者可以記錄提供者和當事人轉介信中所顯示的通知文字。您可以透過下列其中一種方法發出通知信:電子郵件、列印通知件以郵寄,或列印通知信,並將它親手交給當事人(如果他或她就坐在社會工作者旁邊)。

傳送給當事人和提供者的通知信是根據預先定義的範本。如需配置通知範本的相關資訊,請參閱配置通知範本

社會工作者可以選擇自動向當事人或提供者傳送通知信,也可以列印這些信件並將它寄給當事人或提供者,在稍後傳送。如果自動傳送通知信,則系統會根據登錄期間為參與者記錄的偏好的通訊方法,以及對其記錄的任何通訊異常狀況,來判斷如何發出這些通知信。如果當事人及/或提供者有偏好的通訊方法(例如,電子郵件),則系統會自動透過電子郵件發出通知信。

通訊異常狀況是無法用來聯絡當事人或提供者的方法。如果當事人或提供者的電子郵件有通訊異常狀況存在,則系統不會透過電子郵件發出通知信。在此情況下,如果沒有偏好的通訊方法,則系統會通知社會工作者,以不同方式(例如,透過電話)聯絡當事人和提供者。如需系統如何判斷自動傳送通知信時要使用的通知方法的相關資訊,請參閱配置通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