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工作人员需要确定受理类型。
- 儿童保护服务 (CPS) - 如果存在指控,那么受理工作人员将选择创建“儿童保护服务”受理。
- 家庭服务 (FS) - 如果不存在指控,但存在服务申请(预防),那么受理工作人员可以选择创建“家庭服务”受理。
- 辖区间 (IJ) - 如果人员申请将儿童转移到受理工作人员的辖区(例如,将儿童从一个辖区移至另一个辖区),那么受理工作人员将创建“辖区间”受理。
- 信息和引荐(I 和 R)- 如果人员申请获得有关儿童福利(或任何其他内容)的信息,或者仅仅申请服务引荐,那么受理工作人员可以创建“信息和/或引荐”受理。
如果受理类型在受理启动时未知,那么受理工作人员可以创建“未知”受理类型,但必须先从前四种受理类型中选择一种类型,然后再提交受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