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當事人建立服務

本節說明為當事人建立服務的程序。這個程序包括對一個以上的當事人指定適當的服務、定義服務擁有者、必要的服務單位數目,以及授權提供者費率。

在建立服務時,也要指定服務的頻率、當事人參與服務的必要性,以及接受服務方面的支付的代理人。此服務建立程序也包括檢查當事人參加已排定服務的可用性。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檢查當事人參加服務的排程和可用性